尊敬的隆腾代表:
您在市人大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广元文旅资源品牌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文旅产业发展的关心和关注。经我局会同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等专题研究,现结合工作实际,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近年来,地方文旅资源品牌遭恶意抢注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时有发生。我市“剑门关”“翠云廊”“唐家河”等知名景区名称亦曾遭遇此类侵权。为有效遏制此类现象,切实维护我市文旅品牌权益,我们根据您的建议,积极采取系列措施,全面强化文旅资源品牌保护。
一、开展专项调查,强化保护举措。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及各县区文旅部门,组织开展了全市文旅资源品牌商标注册专项调查。结果显示,截至目前,全市文旅类商标有效注册量已突破3000件,涵盖“明月峡”“唐家河”“青溪古城”等87个核心文旅品牌,注册总量保持稳步增长。国有投资集团及重点文旅企业是商标注册的主力军,如广元市文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了含“蜀道”的系列商标;剑门关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了含“剑门关”的系列商标;四川唐家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注册了含“唐家河”的系列商标。为强化品牌保护工作,我局已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强全市文化旅游品牌商标注册与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县区文旅部门切实增强文旅资源商标保护意识,扎实做好文旅资源商标的管理与保护工作,定期对文旅资源商标注册情况进行清理,将相关工作纳入旅游规划和数据库管理。
二、构建协同机制,汇聚共治力量。按照市检察院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知名文化旅游品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一是健全联席会议机制。由市检察院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加强信息共享,共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人员培训、法律政策咨询、复杂案件研判、重点问题研讨等方面深化协作,不断优化工作方式,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切实形成保护合力。二是推动构建齐抓共管格局。市检察院、市文广旅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各部门各司其职,定期对本市已注册、未注册及具备注册潜力的知名文旅品牌商标开展动态梳理与排查,推动本地知名文旅资源品牌商标的防御性注册,及时查处涉及知名文旅资源名称的商标违法线索,保障本地优秀文旅资源在深度开发利用中免受非法侵害。三是深化常态沟通交流机制。6月19日,我局组织召开了专题研讨会,邀请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专家,就完善文旅资源品牌商标保护管理机制、提升行业从业人员商标价值认知、动员公众参与保护、推动相关制度完善等核心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有效凝聚了共识。下一步,将持续深化常态沟通机制,拓展交流渠道与频次,确保部门间信息畅通、协作紧密。
三、拓展宣教培训,提升保护意识。为提升全社会对文旅资源商标价值的认知与保护意识,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深化法规培训。6月27日,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市、县文旅系统工作人员及重点旅游企业负责人,集中开展文旅资源品牌商标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旅游资源保护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着力提升参训人员的品牌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二是拓展宣传阵地。指导督促各文旅资源管理单位,充分利用景区游客中心、宣传栏、LED显示屏及新媒体账号等线上线下平台,持续滚动播放文旅资源品牌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宣传标语,有效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保护品牌、珍视商标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创新宣传形式。我局在官方微信公众号策划发布《学习商标知识,守护“金字招牌”!》等主题推文,市市场监管局开展“4.26知识产权日”进校园主题宣讲等活动,印制《商标知识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以通俗易懂的形式普及商标知识,引导社会公众关注并积极参与文旅资源商标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深化立法研究,狠抓制度落实。针对您提出的文旅商标地方立法建议,经会同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专题研究论证,认为当前制定市级文旅商标专项法规的条件尚不成熟。主要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立法权限受限。《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地方立法权限主要涵盖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事项。市级立法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且须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方可施行。文旅商标注册的核心规则属于国家事权范畴,由《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统一规范,市级层面在此领域立法空间有限。二是现有法律政策体系已较为完备。国家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上位法已构建了商标注册、使用、保护与管理的完整法律框架。地方执行层面,我市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商标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已将文旅商标的培育、注册、运用和保护等具体工作纳入其中,明确了实施细则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当前,我们将持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我市现有政策;待条件具备时,及时启动相关立法程序,完善法治保障。
衷心感谢您对广元文旅资源品牌管理的关心关注,期待您继续为我市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