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加大扶持力度的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进一步支持旅行社行业恢复发展,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进一步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的通知》(办市场发〔2021〕195号)精神,我局积极协调各相关银行落实质保金暂退要求,简化办理流程,采取全程线上操作方式,通过微信、QQ、电话等多种方式线上接受旅行社咨询、申请,指导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做好旅游服务质保金暂退工作,全力帮助旅行社保经营、渡难关。
截止2021年11月9日,全市共计19家旅行社向我局提交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申请书,我局按照程序审核后,已对该19家旅行社下发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暂退)通知书,暂退金额达374万元;2021年我市新成立旅行社1家、分社5家,增存保证金29万元,现存保证金总计216万元。接受暂退保证金的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时间于2022年2月5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通过此次质保金暂退工作,我局对全市旅行社质保金缴纳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准备掌握了相关信息,建立工作台账,并指导和督促全市旅行社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完成保证金信息变更和备案工作;下一步,我局要加强监管,对未按期交还保证金的旅行社要依法依规查处,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