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自开展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和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以下简称“双创”)工作以来,强化投入、落实政策,从资金和项目上确保了“双创”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县财政预算“双创”专项经费500余万元,整合项目资金3亿元,引导民间资金上亿元用于创建日常工作、旅游标牌、宣传营销、旅游要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县政府拨付36万元对四星级旅游饭店、旅游购物点等旅游标准化企业进行重奖,拨付10万余元对2011年旅游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三是在景区复核工作中,拨付专项经费100万余元,整合项目资金2000余万元,引进民间资金6000余万元对3个A级旅游景区进行功能完善和标准化建设。
四是整合项目资金2亿元对县城四大进出口进行全面改造升级。
五是县政府安排专项资金200余万元,引进民间资金400余万元对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完善提升。
六是制定了2012年新创建旅游品牌企业和旅游标准化建设奖励标准,激发了各旅游企业创标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