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元市旅游行业2009年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9-07-27  来源:信息中心

 

中共广元市纪委
广元 市 旅 游 局
广元 市 监 察 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旅游行业2009年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政府、纪委、旅游局,市级有关部门,AAA级以上旅游景区:
现将《广元市旅游行业2009年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廉政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理论和思想的新发展、新探索。旅游景区是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既有助于丰富景区的文化内涵,又有助于提升景区的综合竞争力,对于推进我市旅游灾后恢复重建和促进发展意义重大。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旅游景区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旅游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尽快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制定具体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凡因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AAA级以上景区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未通过省、市验收的县区、市级部门将分别对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特此通知
 
 
 
中共广元市纪委                   广元市监察局
 
 
 
                       广元市旅游局
2009年4月7日
 
 
广元市旅游行业2009年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纪委关于印发《创建四川特色廉政文化体系工作规划》和省旅游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旅游行业2009年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旅游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文化旅游资源的优势,创建具有广元特色的旅游廉政文化体系。结合广元旅游实际,现制定2009年全市旅游行业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充分利用我市文化旅游资源的优势,将旅游廉政文化建设与景区生态文明建设、公民素质教育、当地社会发展相结合,创建特色旅游廉政文化体系,推动旅游廉政文化建设。
(二)工作目标。全市AAA级以上旅游景区,重点是AAAA级以上旅游景区,通过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认真挖掘旅游景区廉政文化内涵,充实景区导游词、讲解词的廉政文化内容,加强对导游员、讲解员的廉政文化培训,宣传讲解廉政文化。
1、完成现有AAA级以上景区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包括以下景区:
皇泽寺景区(AAAA)、昭化古城景区(AAAA)、苍溪红军渡·西武当山景区(AAAA)、梨博园景区(AAA)、曾家山景区(AAA)
时间要求:2009年10月底前通过省、市级检查验收。
2、完善翠云廊景区(AAAA)的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在去年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载体和形式,做好讲解员培训等工作。
时间要求:2009年6月底前通过市级复查,10月底前接受省上复查。
3、指导正在着手创建AA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单位做好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景区:
剑门关景区、千佛崖景区、唐家河景区、天台山森林公园、南河湿地公园、东河口地震遗址公园、鼓城山——七里峡景区。
二、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重点内容及展现形式
(一)基本原则:坚持潜移默化的基本原则,要以满足人民的文化需要、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提高人民的道德修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文化建设的一般规律,适应文化具有渗透性的特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寓教育于有益的文化活动之中,做到以德感人,以德服人,以情动人,增强说服力、吸引力、感染力和亲和力。要避免在景区直接出现“廉政”相关词语,避免说教的方式。要使廉政文化与旅游文化有机融合,与景区生态环境和原生文化氛围统一协调,避免生搬硬套和牵强附会,更不能相互抵触、矛盾。
(二)重点内容:景区的廉政文化建设要具有针对性,要充分与促进旅游文明教育与文明旅游的发展相结合;要与景区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要与提高旅游者、管理者、经营者、社区居民的现代文明素质、民主法制意识相结合;要与促进社区发展、构建和谐旅游、和谐景区相结合;要与促进旅游景区自身发展与建设工作相结合;要与旅游业灾后恢复重建相结合。深度挖掘景区的景观特征、红色文化、民族文化、宗教文化、乡土文化和传说故事中廉政文化内容。并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以及法制教育结合起来,追求“春风化雨”的效果。
(三)展现形式:开拓视野,创新思路,突出特色,深度挖掘内涵,采取游客喜闻乐见的方式寓教于乐,达到形式和载体多样化要求。正反结合,在弘扬廉政文化思想的同时,挖掘反面教材中的经验教训,形成对比,强化效果。充分发挥游客中心、候车点、标识标牌、游客手册、游客须知、解说词、导游词、宣传光碟、触摸屏、门票、书签、旅游纪念品等在文化传播方面的功能和作用,融入廉政思想内容,使其成为宣传廉政文化的有效载体。
三、组织机构
成立“广元市旅游廉政文化建设指导协调小组”,由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苟英明、市纪委常委张焕良任组长,市旅游局纪检组长窦剑、市文化局纪检组长杨永兰、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副局长肖志成任副组长,市纪委宣教调研法规室、市旅游局办公室、质量规范管理科、规划财务科等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指导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市旅游景区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在景区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全市旅游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指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市旅游局,电话:3305035),具体负责旅游廉政文化建设的日常工作。
四、工作计划和要求
(一)工作计划
3月:
成立“广元市旅游廉政文化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和办事机构,按照省纪委和省旅游局部署和要求,结合广元实际,制定《广元市旅游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方案》。
4月:
1、市纪委、市旅游局联合召开广元市旅游行业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09年全市旅游行业廉政文化建设工作。
2、全市AAA级以上旅游景区结合自身实际和景区特色,认真挖掘廉政文化内涵,制定景区《廉政文化建设方案》,提出景区廉政文化建设重点内容、展现形式。
3、县区、景区等相关人员赴全省廉政文化建设试点景区学习经验,进一步完善本景区廉政文化建设方案。
4、4月25日之前,各景区将廉政文化建设方案、景区廉政文化重点建设内容和展现形式等文字材料报市旅游廉政文化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市旅游局),经市指导协调小组初审后,由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省旅游局廉政文化建设办公室审定。
5月—9月:
1、按照省旅游局廉政文化建设办公室审定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
2、各景区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对本景区导游词、讲解词进行修编,对导游员、讲解员进行廉政文化培训。市指导协调小组聘请廉政文化专家,对景区廉政文化建设进行指导,明确建设项目、内容、时间进程、责任人,落实建设资金,开展廉政文化建设。
3、接受省纪委、省旅游局聘请的旅游廉政文化专家对我市旅游景区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进行指导,进一步做好景区廉政文化建设工作。
10月:
市指导协调小组对全市旅游景区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进行初步验收,各景区针对验收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整改、完善。
10月—11月:
接受省纪委、省旅游局验收小组对我市景区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检查验收。
(二)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和各旅游景区要进一步提高对景区廉政文化建设的认识,高度重视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要把此项工作列入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进行检查、验收和考核。要层层建立相关工作机构,尽快开展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规划目标到位、管理责任到位、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创新思路,精心策划。各景区要根据本景区实际,认真组织专业人员,深度挖掘廉政文化内涵,探索廉政文化与旅游文化结合的方式,展示的载体和形式,编写廉政文化讲解词,加强对讲解人员进行廉政文化培训。要精心策划,创新工作,突出特色,要杜绝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设置的廉政文化景观和介绍牌要与本景区景观相协调,讲解词要有深刻的教育意义,确保景区廉政文化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3、认真指导,稳步推进。各级纪委、监察局、旅游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景区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指导,要扑下身子,同景区一起研究方案,努力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好做法,推进我市旅游行业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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