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博物馆藏品征集公告
2023-07-18  来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为了丰富广元市博物馆藏品,满足新馆展出需求,提升馆藏文物档次和文物展示陈列水平,把广元市博物馆建设成广元文化展示窗口、城市会客厅,以建设成为四川首批区域文物展示中心、区域文物修复和保护中心为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广元市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管理办法》《广元市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及征集工作流程》,现将广元市博物馆藏品征集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对象

(一)征集范围

1.          反映广元地区,兼及国内以及西南地区历史上各时

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2.以广元地区为重点,兼及国内以及西南地区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古旧图书资料等。

3.反映广元地区,兼及国内以及西南地区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著名人物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实物。

4.以广元地区为重点,兼及国内以及西南地区历史上各时代的工艺美术品。

5.以广元地区为重点,兼及国内以及西南地区反映各民族生活习俗、文化艺术、工艺美术、宗教信仰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实物。

6.反映历代广元地区,以及国内以及西南地区有关的知名人士的代表性实物。

(二)征集对象

1. 石器:包括旧石器、新石器、商代以后历代石制工具、器物。

2.玉器:包括历代玉器、宝石、珍珠、水晶、玛瑙、珊瑚、青金石等。

3.陶器:包括历代陶器、陶俑、泥塑、陶范、紫砂等。

4.瓷器:包括历代瓷器、窑具等。

5.铜器:包括历代礼器、生活用具、生产工具、铜境、造像、兵器等。

6.铁器:包括历代铁器、铁制武器等。

7.其它金属器:指不属于铜、铁器的其他金属器,如金银器等。

8.牙骨器:包括甲骨、象牙、牛角、犀角、玳瑁等。

9.砖瓦:包括建筑砖瓦、墓砖、画像砖、空心砖等。

10.石刻:包括碑碣、墓志、造像、经幢、画像石、石雕等。

11.漆木器:包括漆器、木器、竹器等。

12.织绣品:包括丝织、棉织、毛织、刺绣、服装、各种绣品。

13.符牌印章:包括金、银、铜、铁、石、牙、玉、瓷、木、玛瑙、琥珀印章和玺印、封泥、符牌等。

14.书画:包括绘画、书法、写经、版画、年画、名人手迹等。

15.文房用具:包括笔、墨、纸、砚、洗等。

16.货币:包括铜钱、铜元、镍币、银币、纸币、代用券、股票、汇票、钱范、钞版等。

17.碑贴拓本:包括金石拓片、法帖等。

18.古籍善本:包括木刻本、稿本、手抄本、精印本、红印本、蓝印本等。

19.文献契约:包括档案、文书、契约、诰命、圣旨、书札、稿件等。

20.名人遗物:包括手稿、信札、题字、签署件、生活用品等。

21.宣传品:包括传单、标语、宣传画等。

22.文件:包括重要文件原件和文件原件不存在的早期翻印件。

23.徵章:包括奖章(勋章)、纪念章、像章、证章等。

24.牌匾:包括招牌、匾额等。

25.票证:包括粮票、油票、布票、粮油证、户籍证、土地证、毕业证、结婚证等。

26.工具类:各种农业用具、工业用具、生活用具、特殊用途的用具、工具等。

27.建筑构件类:包括门、窗格、雕花板、石柱础等。

28.杂类:不属于上述各类的其他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物品。

二、征集方式

征集可以采取调拨、移交、借展、联合办展、捐赠、交换、复仿制等方式。

(一)调拨。对于国有收藏单位收藏的、广元市博物馆

陈列展览必需的文物,经双方协商后,呈报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拨。

(二)移交。国家公安、司法、监察机关和工商行政管

理、海关等部门在查处案件中收缴、罚没的有关文物,通过有关手续进行征集并做好移交工作。移交的文物要造册登记,向移交单位、部门出具收据,收据中标明移交物品名称、年代、质地等,移交清册双方各执一份。

(三)借展。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不改变文物收藏保管

权的基础上,对有关收藏单位或个人的文物藏品进行有期限的借用、展览。

(四)联合办展。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不改变文物收藏

保管权的基础上,通过联合举办展览或专题特展的方式,丰富广元博物馆陈列展示的内容。

(五)捐赠。收藏单位或个人,本着自愿的原则,将收

藏文物无偿捐赠给广元博物馆。广元市博物馆在接受馈赠之后,要向捐赠人出具收据,并颁发荣誉证书或收藏证书。收据中标明所捐赠藏品的名称、年代、质地等。

(六)交换。国有收藏单位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与广

元市博物馆交换所收藏的文物藏品,补充、丰富各自的藏品。

(七)复仿制。在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后,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基础上,对广元市博物馆急需的、通过以上方式无法获得的文物,借助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复制或仿制。

三、征集要求

对于来源合法、所有权清晰、品相基本完整的各类文物藏品和资料,经专家鉴定,符合文物入藏标准的,均可予以征集。需提供者出具该物品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来源、年代)和提供者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个人信息。

四、征集期限

文物藏品征集工作是广元市博物馆的一项长期工作,以上各种征集方式长期有效。

特此公告,欢迎垂询。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广元市博物馆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文化艺术中心西区

联系人:典藏部  江婷

联系电话:13881230277      0839-3315559 

 

 

广元市博物馆

2023年 7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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