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BW〔2023〕38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现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自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3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来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非遗科反映。
联系人:左琴,1828390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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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传媒中心
附件:2022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