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文物管理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目录
2020-01-14  来源: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青川县文物管理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县文物管理所主要职责:负责全县不可移动和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弘扬民族文化;

2、负责文物征集、鉴定、登编、保管和文物修复与复制;复制历史文物研究、通史和近代史研究、古建筑研究、古书画研究、古器物研究、藏品研究;

3、负责文物宣传、文物讲解、历史知识普及、文物信息网络建设、历史著作及图录编辑出版;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狠抓落实,建立长效工作管理机制

(1)进一步落实广元市文物安全责任清单,核实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主体责任单位(人)、直接责任单位(人)、看护人员等职能职责,切实做到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2)进一步落实以县人民政府名义与全县各乡镇签定了2018年度文物保护目标责任书,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正式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目录,明确了文物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

(3)由文物主管部门县文广新局牵头,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拉网式、多角度排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管理机制。

(4)制定火灾、汛期文物安全应急预案,全面落实防火、防汛责任和各项预防措施。

2、高度重视,全面保障文物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是积极开展省保单位—韩家大院内白蚁检查和病害诊断工作,编制《韩家大院白蚁防治方案》,获省文化厅批复同意;完成《茶坝韩家大院维修保护白蚁治理方案》的核准工作。二是完成了《青川郝家坪战国墓群木牍研究项目》的出版、印刷等全部工作。三是完成郝家坪围墙、护栏的应急抢险及竣工验收工作。四是顺利推进韩家大院保护修缮项目和白蚁治理项目。目前,此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五是配合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青川县各级文保单位的安全巡查工作。六是完成了青川县域内石窟寺及石刻类文物保护单位妆彩重塑等人为破坏等调查工作。七是完成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姚渡杜家大院应急抢险资金申报工作。八是开展了国家级、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上报工作。九是联合县公安消防大队、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了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文物法人违法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共计24次。检查了各级文保单位的消防设施设备情况、管护人员情况、值班情况和档案管理情况等内容。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7处文保单位(青溪古城墙、杜家大院,阴平村宅院、何氏祠堂、陈家大院、青溪禹王宫、蒿溪拱北)列出了整改责任清单,要求限期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方案、措施和时限。十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青川县2018年 “文化与自然遗产日”暨文物消防演练和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活动。通过实战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青川县古建筑消防安全应急处置与自救自护能力,进一步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及文物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了文物保护工作全年零安全事故。十一是清理完成了全县不在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不可移动文保单位6处;十二是制作完成青川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的分布示意图。十三是结合实际情况,分配了2018年度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和看护资金5万元(其中:姚渡杜家大院1万元、白家陈家大院1.4万元、韩家大院1.4万元、阴平村宅院1.2万元)。十四是配合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开展广平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青川段)文物影响评估工作,此项工作报告已由省文物局批复同意。十五是开展了蜀道广元段(青川范围内)遗产申报范围的确定工作。十六是完成了“十三五”项目中期评估等相关工作。十七是完成了全市(青川范围内)蜀道申遗宣传片拍摄工作及剑门蜀道(青川范围内)文保范围的认定、调整申报及公布和地形图的测绘报送工作。十八是汛期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文物灾情。十九是开展了县域内野外和馆藏革命文物排查以及馆藏革命文物的认定、定级、建账和建档等工作。二十是积极申报2019年度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二十一是完成了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传承利用广元实践大调研等相关工作。

3、突出重点,认真储备文物保护项目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县文物管理所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认真编制申报材料,扎实开展项目争取工作,得到了国家、省文物局的大力支持。一是积极推进《青川郝家坪战国墓群保护总规划》方案编制工作。目前,此方案专家评审通过,已上报国家文物局。二是积极编制2019年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计划书。今年10月,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广元市唯一一个2019年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一个,即:青川郝家坪战国墓保护修缮项目。三是通过多方努力,省文物局下拨茶坝韩家大院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200万元。

4、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文物保护氛围

(1)利用“文化与自然遗产日”开展宣传活动。采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文物消防实战演练、文物消防知识讲座、向市民发放宣传单、接受现场咨询等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等内容进行了系统宣传。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当前文物古建筑防灾减灾等热点问题。

(2)通过“古蜀华章――四川古代文物菁华”巡回展,青川木牍、吕不韦铜戈两件一级文物入选了“古蜀华章――四川古代文物菁华”巡回展120件(套)文物之列,7月至8月亮相中国国家博物馆,9月至11月亮相广东省博物馆展览。通过展览,极大提高了青川在国内外的关注度。

(3)通过国家文物局网站、中国文物报、四川省文化厅网站、四川新闻网手机版、四川国际在线、广元新闻网、广元日报、中国青川等网络、报刊宣传报道我县文物工作相关信息。全年在各类网站报刊成功发布信息40条,国家级3条(其中:国家文物局2条、中国文物报1条)、省级3条(其中:四川省文化厅1条、川报观察1条、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1条)、市级11条(其中:广元晚报1条、广元新闻网3条、四川新闻网-广元频道1条、广元日报3条、国际在线-四川1条、荆州文物保护中心1条、人民网1条),县级23条(其中:中国青川21条、微青川1条、青川微生活1条)。

5、加强学习,大力提升专业知识水平

一是每月组织干部职工召开学习会,传达相关会议精神、学习相关文件及文物法律、法规知识等。二是2018年先后参加国家级培训1人次;省级培训3人次;市级培训4人次。通过能加各种学习和培训活动,大力提升了单位职工的业务技术和文物保护管理水平。

6、高度重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切实履行部门责任制,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扎实开展财务公开和民主决策工作。二是与单位每位职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文物安全责任书以及个人承诺书。三是实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学习制度,上下班考勤制度。2018年,全所职工无一人旷工现象,真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工作落到了实处。

7、积极响应,其他工作顺利推进

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安排,一是认真落实乐安寺乡向阳村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多次深入贫困户家中了解家庭情况,帮贫困户算好收入账、算清明白账,完善帮扶相关软件资料等,成功完成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二是成功完成本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二、机构设置

青川县文物管理所是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的下属事业单位,共有编制5名,事业编制4名,工勤1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4.86万元,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6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04万元,占100%2018年支出合计65.7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7万元,占84.49%;项目支出10.20万元,占15.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4.86万元,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6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0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5.7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7万元,占84.49%;项目支出10.20万元,占15.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总计收入65.04万元、支出65.77万元。与2017年相比,总计收入持平,支出减少6.39万元,收入下降0%,支出下降9.7%。主要变动原因:2017年人员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39万元,增长11%。主要变动原因是当年新增了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2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210(类)05(款)01(项):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19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516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4.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6万元,完成预算数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14万元,增长19%,增加原因是加大了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安全巡查。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8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86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完成预算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14万元,增长125%。增长主要原因是文物安全巡查支出增加0.12万元。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32人次,共计支出0.1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文物局安全巡查支出0.16万元,3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青川县文物管理所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2018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从预算到执行和收入、支出及信息公开,都要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有效保证了机构运转,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认可。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自我评价,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均达到改善水环境质量的要求。受益群众的满意度达9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青川县文物管理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青川县文物管理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210(类)05(款)01(项):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农林水支出-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13(类)03(款)04(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12.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221(类)02(款)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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