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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唯一!广元一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获评“全国优秀”

日期: 2025-01-13 来源: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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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文物局发文公布了2024年度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结果。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的“四川省某公司擅自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工农镇瓷窑铺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挖掘作业案”入选2024年度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优秀案卷”,成为四川省唯一获奖单位,展现出广元市文物保护工作的坚定决心和责任担当。

瓷窑铺遗址坐落在广元市利州区工农镇,位于嘉陵江左岸的山前一级、二级阶地之上。G5京昆高速公路、G108国道南北向从阶地西缘穿过。1953年、2013年先后在此施工时发现并出土宋代黑釉茶盏、素面小香炉、黄釉瓷瓶、鸟食罐以及匣钵等窑具。1985年(广元府发〔1985〕30号),广元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川府函〔2019〕8号)公布为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23年2月2日,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瓷窑铺遗址内挖掘作业,广元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执法人员会同文物管理部门,组成调查组赶赴现场勘查取证,发现四川省某公司在未征得四川省文物局同意并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四川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瓷窑铺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挖掘面积约218.75平方米,开挖截面面积约9平方米,经文物专家鉴定对遗址造成一定破坏。广元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版)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并责令恢复遗址原貌。

下一步,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即将实施之际,广元市文旅执法将全面聚焦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利用,牢牢守住文物安全底线,持续加强文物安全和执法巡查,切实提升文物执法工作水平,为文物事业繁荣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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